对了,我说过的那个大厅,窗户上都挂着白色的窗帘。上面画的是墙上爬满藤萝的城堡,还有在河边饮水的牛羊。厅里还有一架小小的钢琴。我琢磨着,里面准是放了不少锅碗瓢勺吧。听年轻的姑娘们唱《最后一丝情已断》,弹着《布拉格之役》[29]时,真是再美妙不过了。这里所有屋子的墙壁都粉饰过,大多地面都铺了地毯,整座房子外墙也都刷得雪白。
这是两栋连在一起的房子,房子间的空地也修饰过,上有屋顶,下有地板,有时候,午饭就在那里吃,非常凉爽、舒适。那感觉真像人间天堂,而且各种美食应有尽有,可以放开肚皮随便吃呢。
第十八章
格雷福德上校是位绅士,彻彻底底的绅士。他的家人和他一样,派头十足。他出身显贵,正如老话所说的,出身即世事,道格拉斯寡妇就是这么说的,就像在我们镇上,从没有人否认她是第一大户人家的后代一样。我爸爸也总这么说,尽管他自己的身份连条鲶鱼都不如。格雷福德上校瘦高瘦高的,肤色白中带黑,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血色。每天早上,他都把自己瘦削脸颊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他长着薄薄的嘴唇,高高的鼻梁,浓黑的眉毛,漆黑的眼睛,深陷的眼窝。他的眼睛看着你时,仿佛从山洞里窥视你。他的头发又黑又直,垂到肩膀上,双手又细又长。他每天都换上新的干净的衬衫,从头到脚穿一身白色亚麻西装,白得刺眼。星期天,他总是穿件有铜纽扣的蓝色燕尾服,手里拿着一根银头的红木手杖。他举止大方,不轻浮,从不高声讲话。他和蔼可亲——每个人都可以切身感受到。他偶尔展露笑容,魅力倍增。可是当他把腰杆挺直,浓眉下双眼闪着慑人的光芒时,你恨不得赶快爬上一棵树,离他远远的,静看事态的进一步发展。他根本不必提醒大家注意举止得体——在他面前,每个人时时刻刻都规规矩矩的。大家都喜欢围在他身旁,多数时候他就如阳光——我的意思是,他能带来好的气氛。当他乌云密布时,片刻之间,周遭气压变低。一个星期之内,没人敢惹出点儿什么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