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护之政,宜于治烦,(事皆辨护,烦乱乃理。)以之治易则无易。(甚于督促,民不便也。)
辩论周旋的政令,适合去治理烦琐的事情。如果用它来治理简单明了的事情,那么则会显得无用。
策术之政,宜于治难,(权略无方,解释患难。)以之治平则无奇。(术数烦众,民不安矣。)
策略战术的政令,适合去治理祸患危难的地域,如果用它来治理安定祥和的地域,则会显得陈旧而无新意。
矫抗之政,宜于治侈,(矫枉过正,以厉侈靡。)以之治弊则残。(俗弊治严,则民残矣。)
矫枉过正的政令,适合去治理骄奢无度的现象,如果用它来治理鄙陋欠缺的现象,则会显得有些不足。
谐和之政,宜于治新,(国新礼杀,苟合而已。)以之治旧则虚。(苟合之教,非礼实也。)
协调内外的政令,适合去治理新生的事物。如果用它来治理陈旧的事物,则会显得有些徒劳。
公刻之政,宜于纠奸,(刻削不深,奸乱不止。)以之治边则失众。(众民惮法,易逃叛矣。)
公正严明的政令,适合去治理奸恶难缠的事情。如果用它来治理周边的事情,则会失去人心。
威猛之政,宜于讨乱,(乱民桀逆,非威不服。)以之治善则暴。(政猛民残,滥良善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