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分析学派的主要观点
(一)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
1.潜意识论
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弗洛伊德将人的心理活动分为意识和潜意识(无意识)两个部分。人的心理活动有些是能够被自己觉察到的,只要人集中注意力,就会发觉内心不断有一个个观念、意象或情感流过,这种能够被自己意识到的心理活动叫作意识。而一些本能冲动、被压抑的欲望或生命力却在不知不觉的潜在境界里发生,因不符合社会道德和本人的理智,无法进入意识被个体所觉察,这种潜伏着的无法被觉察的思想、观念、欲望等心理活动被称之为潜意识。
弗洛伊德指出了潜意识的性质,属于人的最深层的心理活动。所谓最深层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是说它处于心理的最深层,离外在的现实最遥远;另一方面是说它是人的心理深处最根本、原始、未经丝毫雕琢掩饰的赤裸裸的欲望和冲动,正是这些东西决定了一个人的个性和人格。他还指出,潜意识还是人的最主要的心理活动。因为“精神分析的第一个令人不快的命题是:心理过程主要是潜意识的,至于意识的心理过程则仅仅是整个心灵的分离的部分和动作。”[8]潜意识既在心理空间上占据了人的心理活动的绝大部分区域,又在重要性上构成人的心理活动的最本质、最基础的部分,它为意识活动提供了根基和动力源泉。[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