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庄子》书中有不少地方讨论到人生最大的苦难——死亡。人们不快乐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惧怕死的来临和由此而来的忧虑。这种恐惧和忧虑是可以消除的,关键在于人对事物的本性有一个正确的洞察。《庄子·养生主》篇里有一个关于老子之死的故事说,老子死后,他的朋友秦失前来吊唁,看到其他前来吊唁的人过分悲痛,就加以批评说:“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谓之遁天之刑。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古者谓是帝之悬解。”这是说,人违反了自然的法则,去增多人的感情,而忘记了从自然已经得到的教诲。这就是违反自然法则所受的惩罚。夫子之来,有他出生的时机;夫子之去,是顺从自然的必由之路。懂得夫子的来去,都是适时、顺势,就不致为悲伤或欢乐所干扰。古人把这样的人看为神人,他们已经得到了解脱。
吊唁死者而悲痛时,人在精神上受苦,是由于自己的感情,感情悲痛越深,受苦也越深。苦楚的根源是期望人不死,违反了自然的法则,即所谓“遁天之刑”。人对万事万物增加理解,就可以减少由感情造成的痛苦。例如,天下雨,使人不能外出,成人不会对天发怒,儿童却忍不住会发脾气,其原因是成人比儿童多了解事理,所受到的挫折失望感也就比儿童要少得多。斯宾诺莎曾说过:“人越多了解事物的因果由来,他就能越多地掌握事件的后果,并减少由此而来的苦楚。”用道家的话来说,这就是“以理化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