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么几秒钟,温斯顿吓得瘫软无力。过了一会儿,他才往右拐,拖着沉重的步子向前走,也没意识到自己此刻正走错方向。不过这样,有个问题算是解决了。那个姑娘在跟踪他,这点已确认无疑。她一定是一路跟踪而来,如果说她是碰巧在同一个晚上来到离任何党员居住区都有好几公里远的同一条无名小街,这样的巧合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不管她是真的思想警察还是热情过度的业余侦探,已无关紧要。她在监视他,这已经足够了。也许她也看到他走进了那家小酒馆。
现在是举步维艰了。每走一步,口袋里那块玻璃就撞一下他的大腿,他有点儿想把它掏出来扔掉。最糟糕的还是他觉得肚子胀痛。有那么几分钟,他觉得如果不能立马找到厕所,他宁可死掉,但这种地方是没有公厕的。后来,阵痛过去了,留下一丝隐痛。
这条小街是条死胡同。温斯顿收住脚步,站立了几秒钟,茫然不知所措,然后又往回走。就在转身时他突然想到,那姑娘就在三分钟以前见过他,他若跑过去,也许还能追上她。他可以一路尾随她到一个僻静的地方,然后拿一块鹅卵石砸碎她的脑袋。他口袋里那块玻璃够沉,正好能派上用场。但是,这个念头一出现就被他打消了。单是想象所需耗费的气力就令他难以忍受。他跑不动,也砸不动。况且,她年纪轻轻又精力充沛,定会自卫。他也想过立刻赶到社区活动中心,然后在那里一直待到关门,以此作为今晚不在别处的部分证据。但那样也不可能,一种要命的疲惫感攫住了他,他只想快点回家,坐下来好好静一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