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很多人都以为,这小子不过是摆摆样子、走走过场罢了,不必当真。
可是,曹操马上就将用实际行动点燃新官上任的第三把火,同时向所有人证明:你们错了!
一天夜里,曹操带着几个手下,拎着几根五色棒,正在辖区内巡逻,忽然看见前面有个人竟大摇大摆在街上溜达。
这谁啊,居然敢违犯宵禁?曹操马上命手下把这人逮住了。
汉朝实施夜禁制度,到了晚上就不能随便出门走动,除了办理公务或生病看急诊等特殊情况,夜里出门都属于违令,称为“犯夜”。
曹操把这个犯夜的家伙逮了个正着,可还没等他问明情由,此人竟十分嚣张地自报家门,然后说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名字就是蹇硕。
没错,正是灵帝刘宏最宠幸的那个蹇硕——后来的西园上军校尉、托孤重臣。
而眼前这个公然犯夜的人,就是蹇硕的亲叔叔。
这下麻烦来了。若是为了自己的前程,曹操就应该当场放人,并且赔礼道歉;若是想当一个执法严明的好官,这就是个杀一儆百、树立威信的机会。
曹操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