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消除破坏的危害性,防止进一步的破坏而实施的惩罚。
为了以某种方式(甚至用一种感情补偿方式)向受害者补偿损失而实施的惩罚。
通过惩罚来孤立破坏平衡的一方,使失衡现象不继续发展。
利用惩罚使那些惩罚的决策人和执行者产生恐惧感。
通过惩罚抵消犯人迄今享受的优惠(比如强迫他去矿山做苦役)。
用惩罚来排除蜕化的成员(在有些情况下排除整个族系,例如根据中国的法律,这是一种保持种族纯洁的方法,一种维护社会模式的工具)。
把惩罚当作庆贺,也就是说对终于被打倒的敌人实行强暴和嘲弄。
通过惩罚建立记忆,不论是对受惩罚者而言(即所谓对他实行“改造”),还是对于目击者而言。
惩罚作为当权者要求犯人支付的一种酬金,因为当权者保护了犯人免受越轨的报复。
只要强悍的种族仍然坚持报复的自然状态,并要求把这种自然状态当作它的特权,那么惩罚就要和这种报复的自然状态进行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