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那你说个价位,再说个持股多少,我感觉可以就行了。”
刘灵兰思索了一阵之后,说:“我这现在只是小生意,比不上你那大公司,就算三个厂合在一起,年利润也就二百来万。如果要合作的话,我这边建议你再投资两百万,将你那边的厂彻底沾有,那一融合,就是33%左右,我给你定到34%你觉得如何?”
听到这个建议莫坤也思考了一下,新厂建厂花了一百来万,但人工和管理都是刘灵兰这边出的,现在再投二百万就是买断整个厂。持股34%,如果在自己的良好宣传下能将利润做到年五百万,那么基本一年多就能回本了。
“行,这没问题,大家都是老熟人了。”
之后,莫坤直接从自己的账户里给刘灵兰转了两百万,算在他个人名下,而非从公司开转。这样一来,服装厂赚的钱就是他个人的,而不是归纳到公司的名义下。
这样做的目的也是让自己多赚一点,少交一个手续的费用,但是风险却很大。因为要是赔了,那就是自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