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一排一排的坐着,将来使人笑,使人怕,还是使人“厌倦”呢?──现在也很难测定。但若据“前车之鉴”,则“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大约也还不免于“悲夫”的了!
(八月二十三日。)
六论“文人相轻”──二卖
今年文坛上的战术,有几手是恢复了五六年前的太阳社式,年纪大又成为一种罪状了,叫作“倚老卖老”。
其实呢,罪是并不在“老”,而在于“卖”的,假使他在叉麻酱,念弥陀,一字不写,就决不会惹青年作家的口诛笔伐。如果这推测并不错,文坛上可又要增添各样的罪人了,因为现在的作家,有几位总不免在他的“作品”之外,附送一点特产的赠品,有的卖富,说卖稿的文人的作品,都是要不得的;有人指出了他的诗思不过在太太的奁资中,就有帮闲的来说这人是因为得不到这样的太太,恰如狐狸的吃不到葡萄,所以只好说葡萄酸。有的卖穷,或卖病,说他的作品是挨饿三天,吐血十口,这才做出来的,所以与众不同。有的卖穷和富,说这刊物是因为受了文阀文僚的排挤,自掏腰包,忍痛印出来的,所以又与众不同。有的卖孝,说自己做这样的文章,是因为怕父亲将来吃苦的缘故,那可更了不得,价值简直和李密的《陈情表》不相上下了。有的就是衔烟斗,穿洋服,唉声叹气,顾影自怜,老是记着自己的韶年玉貌的少年哥儿,这里和“卖老”相对,姑且叫他“卖俏”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