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勒”是女真贵族的爵位名称,这一词在女真人中出现,是在努尔哈赤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之后的1593 年,当时拥有“贝勒”称谓的除了他本人就只有他胞弟舒尔哈齐。此后,“和硕贝勒”就呼之而出了。和硕在满语中为“隅、角”的意思,在蒙语中有“纛顶”的意思,引申为以军旗为标帜的一级军政组织,正因为如此,清初和硕贝勒又被称作旗主贝勒,级别在亲王、郡王之下,排第三等;但是在后金国初期,和硕贝勒却是最尊贵的称号。
努尔哈赤安排共治国政的八个和硕贝勒,指的是当时的八旗八个旗主。这样的安排,抛开其强烈的血缘色彩和利益分配,倒是有着很鲜明的“集体领导”性质。努尔哈赤之所以对他死后金国的统治者会作如此安排,完全是由于他生前看到的代善、皇太极、多尔衮、多铎等争夺汗位的现实所至。
努尔哈赤为此费尽心血地设计出这么一种政治体制,其最主要的好处就是想自己死后能避免大汗的继位者可意运用至高上的权力,来杀戮自家兄弟,同时也可以避免家族内部的自相残杀。八大贝勒共治国政的体制,采用八旗旗主联合主政的形式,强调“同心谋国”,共议国事。在政治上,国主与八和硕贝勒处于平等的地位,国家大事的决策,军事义务的承担,掠获品的分配,司法权的行使,都要经过八家共议才能决定。而经济上的一切利益,也要坚持“八分”的分配原则,即:“八家但得一物,八家均分公用,毋得分外私取;凡军中所获之物,毋隐匿而不明分于众,当重义轻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