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伊弗东逗留期间,结识了罗甘先生全家,其中包括他的外甥女波瓦·德·拉杜尔夫人及其几个女儿。我想我曾经说过,女儿们的父亲我在里昂早就认识了。她是来伊弗东看望舅舅和姨妈们的;她的大女儿大约十五岁,天资聪颖,脾气温顺,我很喜欢。我友谊至深地依恋上这位母亲和她的这位女儿了。这个女孩由罗甘先生做主,许配给了他的当了上校的侄儿。上校已是个中年人,对我也极为尊崇。但是,尽管做伯父的十分热衷于这门亲事,做侄儿的也盼着遂了心愿,我也希望男女双方好事成真,但是,双方年岁相差太大,而且,那女孩又极不愿从命,所以我便同她母亲一道力阻这门亲事,结果婚约取消了。后来,上校娶了同是他的表妹的迪伦丝小姐。我打心眼里认为她性情和相貌俱佳,使得上校成了最幸福的丈夫和父亲。尽管如此,罗甘先生还是没有忘记我在这件事上拂逆了他的意愿。可我却对此事感到问心无愧,我坚信无论是对他还是对他的家庭,我都尽了最神圣的友谊所要求的义务。这种义务并不是事事逢源,而是事事尽心尽力地提出忠告。
万一回到日内瓦去,无须多猜,我就知道会受到怎样的接待。我的那本书在日内瓦被焚烧了,而且,6月10日,也就是在巴黎下达逮捕令之后的第九天,日内瓦也下达了对我的逮捕令。在日内瓦的逮捕令中,荒谬绝伦之处比比皆是,而且,教会敕令也在其中大受践踏,所以,当我听到此消息时,还真的不敢相信,等到完全证实之后,我真不寒而栗,担心如此明目张胆地,如此骇人听闻地践踏以良知为始的一切法律,会把日内瓦闹个天翻地覆的。可我放心了,因为一切都平静如常。如果说在平民百姓中还有烦言,那只是冲着我来的,我被所有的饶舌轻浮之人以及所有的学究看成是一个没有背好教理问答、要挨鞭子的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