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克斯深知更衣室的矛盾,给李慕华只有一个要求,节奏加快。
比如说半场进攻24秒,雷霆队将速度加快,过半场4秒,然后再算上6秒的进攻时间,满打满算也才10-12秒左右。
6秒时间最快只够将球转移两次,甚至一次,但是出手次数却增加了。
布鲁克斯一举两得,既然能增加球员们的出手次数,又能提高进攻效率,从某一方面来说,这场比赛应用这个观念,恰好压制了爵士队。
接下来,爵士队的速度自然而然的提高,带过来的反面效应是球员们不能深度落位,从而给了雷霆队更多地机会。
比赛变得越来越好打了。
就这样,到了第四节,打出自信的雷霆队通过杜兰特的连突带投,其他人的多点开花,开始发威。
雷霆队一波14:2的高潮拉开了比分。
第四节仅仅打了五分钟,李慕华就下场了,双方分差来到了12分。
再度上场的维斯布鲁克有了更多地进攻机会,带的一众替补疯狂地进攻,每一个球就是很快打完,习惯阵地战的爵士队完全适应不了这种节奏。
比赛结束,雷霆队102:91大胜爵士队。
杜兰特25次出手,狂揽31分10篮板2盖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