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1 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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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科知识体系构建上,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在特殊儿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或高等教育等不同教育阶段中既有共性也有个性。学前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知识更关注特殊儿童早期发现、早期诊断与早期干预,尤其是认知、语言、情绪情感、社交、运动等功能的早期干预。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知识强调基于学科课程及课程调整的知识,在学科教学中整合语言、社交、情感、生活适应等策略与方法。职业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知识更关注特殊儿童的社会适应、职业适应、社交能力等。特殊教育高等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知识更强调对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与动态的了解,对特殊教育研究的基本理论与方法的掌握,具备比较全面的理论素养和宽阔的学科视野,能够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三、特殊教育相关支持的知识范畴
(一)特殊儿童心理与医学基础
特殊教育学学科发展只有与其他学科知识相互融合与促进,才能为特殊儿童提供满足他们需求的服务。其中,心理学、医学是两个主要的相关学科。特殊教育服务基于特殊儿童身心特点而开展。虽然特殊儿童具有各种生理残疾,但他们仍然遵循普通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如从低级向高级发展,具有各种能力发展的关键期等。这就意味着我们首先需要了解普通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再参照普通儿童身心发展规律来探讨特殊儿童的教育是否具有相应的身心发展基础条件。以现有的身心发展条件、现有的能力水平为依据来制订的教育计划才是符合实际、具有可行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