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打听我得知,托比-斯宾塞在我离开之后马上叫人把武器取走了。我坐在能够看到门口的地方,因此,当两个男人进来时,我是最先看到他们的人之一,这两个人马上把所有在场者的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从他们的外型来看,引起极大的注意也是很自然的事。
他们其中一个又矮又胖,而另一个则又高又瘦。矮胖子没有胡子,脸被晒得黑黑的。瘦高个儿的脸同样被太阳晒得变了色,而且连他身上的全部养分似乎也被太阳吸收了;因为他的胡子稀稀拉拉的,只有几根;它们从他的面颊、下巴和上嘴唇垂到胸部,使他看起来就像他的胡子被蛀虫蛀过,因而才变稀疏的。更加引人注目的是这两个人的穿着。他们从头到脚全是黄绿色。又短又肥的黄绿色上衣,又短又肥的黄绿色裤子,黄绿色的鞋罩,黄绿色的领带,黄绿色的手套,黄绿色的帽子,帽子有两个帽檐,前面一个,后面一个,就像东方人的钢盔那种样式。他们只差一副单镜片眼镜了,假如他们的眼睛上再嵌上一个镜片,那么他们完全可以宣称自己是发明家或者是当今纨绔子弟的老祖宗,尤其是他们的手中还拿着非常粗笨的黄绿色的雨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