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初年,李靖担任岐州刺史时,有人向当时的朝廷告他谋反。唐高祖李渊派了一个御史前往调查此事。御史是李靖的故交,深知李靖的为人,他心里很清楚李靖遭到了奸人的诬陷,因此便想办法要救李靖,替李靖洗清白之冤。于是便向皇帝请旨,请告密者共同前去查办此案。皇帝准奏,告密者也高兴地答应下来。途中,御史假说检举信丢失了,观察告密者以后的动作反应。
御史佯装害怕的样子,不停地向陪伴的告密者说:“这可如何是好!身负皇上之托,职责所在,却丢失重要证据,我可真的难辞其咎了”!说着,御史便发起怒来,鞭打随从的典吏官。他的举动使告密者确信检举信已丢失。
御史无奈地向告密者请求:“事已至此,只好请您重写一份了。否则,不仅我要担负不能办成查访之任的罪责,您的检举得不到查证,就没办法让皇上论功行赏了?”
那人一想不错,赶紧去重写。根据想象,又凭空捏造出一份来。御史接到信件,拿出原信一比较,只见大有出入:除了告李靖密谋造反的罪名一样,而所举证据都换了模样,细节更是大相径庭,时间、人物都难以对上号,一望即知是胡编乱造的诬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