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对现代的关注贯穿了整个十七世纪,于九十年代达到高潮。1590年,英语中的“现代”指的是“当前的时代或写作当下的时刻的特质;与过时、古老、陈旧相对;运用最新的观念,科技或设备”。然而,这种现代的优越感并非一蹴而就。根据《英文题名目录》,1598年至1650年,仅有46本书籍的书名包含了“现代”一词,平均每年不到一本。但是,1650年至1700年,这类书名增加了十倍,达到562本——而书籍出版数量只增加了不到一倍。保罗·阿扎尔(Paul Hazard)用更加优雅的语句阐述了这一现象:“一开始,人们腼腆地、三心二意地‘现代’。后来,现代就像人们帽子上的一根羽毛,人们炫耀它,用它来装饰外套。”阿扎尔认为这一转变发生在1680年至1715年。
若昂·德让(Joan DeJean)则格外强调十七世纪九十年代的特殊性,这十年间,一场“文化战争”使得崇古派和厚今派陷入争论之中。崇古派认为写作者的最佳创作途径是模仿古代经典,而厚今派认为新知识以及新科学才能够让当代人得以超越古人。争论也蔓延到了文学领域之外。崇古派试图使文学评判权牢牢掌握在专家手中,厚今派则力图将其推向更广泛的公众,包括作家、读者以及女性。崇古派害怕文学在公众领域的推广将会导致文明的衰落;厚今派则赞赏大众文化的各种新形式,例如歌剧,尤其是那些促进了人们感受能力和心灵深度的小说。这场争论的结果是,厚今派建立起一种进步的观念,尽管他们担心这种进步已经有所放缓。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