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宗皇帝早就知道王安石的大名,也十分认可他提出的改革主张,所以即位后不久就又一次将王安石召入京城。
王安石一到京城,宋神宗就把他叫到了宫中。神宗开门见山地问他:“你看现在国家开始变得贫弱,要治理好国家,应该从哪儿入手才好?”
王安石早就胸有成竹,他从容地回答说:“要使国家富强,必须改革旧的法度,并建立起新的符合当今形势的法度。”
回去之后,王安石写了一个非常详细的改革意见,神宗看后非常满意,更加信任王安石。不久,神宗将王安石提升为副宰相。那时朝廷里名义上的四名宰相都已经病的病,老的老了,一听见改革就会皱起眉头。于是,在王安石的建议下,神宗任用了一批年轻的官员,并由王安石负责,设立了一个专门制定新法的机构——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与吕惠卿、曾布等人一起草拟新法。为了推行新法,还在各路设提举常平官,督促州县执行新法。
从熙宁二年(1069)到熙宁九年(1076)的八年时间里,王安石围绕富国强兵这一目标,陆续实行了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税、将兵、保甲、保马等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的不同,这些新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