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牌去后不多时回报:"果掘出一僧人尸首,骸骨已朽烂,惟面肉尚留些须。"拯将程永监收狱中,邻里干证并行放释。拯疑其子必是幼僧后身,冤家有在,特来投胎取债,乃唤其子再审之,云:"彼为尔之亲父,尔何故欲杀之?"其子无话说。拯云:"赦尔之罪,回去另做生计,不见尔父如何?"其子曰:"某不会做甚生计。"拯云:"尔若愿做甚生计,我自与你一千贯钱去。"其子曰:"若得千贯钱,我买张度牒出家为僧便罢了。"拯确信其然,乃云:"尔且去,我有处置一千贯钱处。"次日,拯委官籍程永家产,得千缗,与程惜而去。遂问程某编管辽阳之军。案狱已决之后,吏曹复问:"相公何以知僧人姓名并二十年前之事?"拯说与梦中因渡江见龙神,"我便忆有江龙之姓名,且神告知二十年前之故,待我审视簿书而知端的,一证其言,彼即惊服招认。"吏曹听罢,皆叩头称包公以为神云。
百家公案 第 64 则 决淫妇谋害亲夫
断云一鞠明台如日照,奸夫淫妇罪难逃。
善人自有龙神护,性命依然状诉包。
话说东京离城五里,地名湘潭村,有一人姓丘名惇。家以农为业,颇致殷实,遂成富翁,娶本处陈旺之女之妻。陈氏虽则丰姿美貌,却是个水性妇人,因见其夫敦重,甚不相乐。时镇西有一牙侩,姓汪名琦,为人清秀,貌颜精爽,是个风流子弟,常往来丘惇之家,惇遂以契交兄弟情义待之,无间亲疏。汪出入稔熟,不时与陈氏交接言语,陈氏甚爱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