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歌笑瘫在沙发上,最后笑出了眼泪:“三岁看到老,这就话好像真有几分道理。我从小就在饭桌上找我爸讨酒喝,小时候要他们用筷子蘸给我,后来用小瓶盖、用酒盅、用碗、用瓶.....现在真就每天游荡在酒桌上,泡在酒里.....”
宋歌从小好强,性格像个男孩。北安很少见她这样,周身散着落寞。
宋歌在上海读的大学,毕业后直接留在了上海,在一家私企,名气不大,但发展前景和福利都还不错。
宋歌不到三年熬到了项目经理的位子,挣得不算少,过得光鲜,再加上她从不把工作里的情绪带到生活里,连北安也一直以为她过得不错。
但是今晚宋歌哭了,明明喝了没有两杯,北安都还没倒下,她却像醉了一样,她说:“安安,你知道吗?我觉得我的包、我穿的衣服、我的车都透着酒味儿。”
北安抱住她,却不知应该怎么安慰她,她想说:“宋歌,如果这个工作让你这么不开心,你就辞了吧,我养你。”
但她了解宋歌的性子,要强到骨子里,她怎么允许自己落得那般田地。
上学时她们对未来充满好奇,总是盼望着长大,后来顿觉前路迷茫,于是她们常说“苟富贵,勿相忘”。
再后来入了社会,混成什么样,谁都不敢再提这句话。
成年人都是举步维艰的活着,经了事才长成了真正的“大人”,也终于学会要小心翼翼地护着自己和别人那脆弱又敏感的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