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涅狄格州的这个小村子里,安森无论走到何处,旁人都对他很谦恭。尽管他们往往带有几分不情愿,可就在这勉力为之的礼貌中,安森慢慢产生了优越感。他在这个小村子里结识了几个小伙伴,经常同他们一起玩耍。那些孩子的家长常常向安森的父母表达敬意,若是自己的孩子受邀去安森家里,他们还会显出受宠若惊的样子。在安森看来,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于是,每当他没能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时,无论是金钱、地位,还是权威方面,他都会大发雷霆。这种心态伴随了他一辈子。安森从不屑于跟其他男孩一争高低,他认为自己理应是他们的领袖。当情况并不如意时,他就退回家里寻求慰藉,而他的家族总能满足他的一切需求。毕竟那时候,美国东部关于钱的认识还比较传统,一笔可观的财富能把一大家人紧紧聚在一起;而在相对更为势利的西部,金钱却能使一个家族走到四分五裂的地步。
十八岁那年,安森去纽黑文耶鲁大学上学,大学期间他长得高大壮实,肤色白净,面色红润,这都得益于他规律的校园生活。不过,他额前的黄头发乱七八糟,再加上长了一个鹰钩鼻,这两样东西让他很难称得上英俊迷人,但他身上却有种自信的魅力和蛮横的作风。一个上流社会的人在街上与他擦肩而过,不用问就知道,他肯定是一个接受过良好教育的富家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