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善会在晓谕天津居民不要“错认红十字为教民,任意伤害”的同时,又致函天津都统衙门,表示救济善会乃“略仿泰西红十字会章程”而创立,请求都统衙门“一体保护”,并“恳出示晓谕,所有敝会上下人等均随身带有本会中西文凭执照,衣上并订有红十字为凭,凡往来经过地方,均须随时验放,以利遄行”。不久,救济善会又致函都统衙门,提出更为明确的要求:“用特函请贵衙门先出洋文告示,遍谕各军,凡敝会董事小工身上均有红十字记号,各国洋兵不得欺侮。兹送上红十字旗四面,即请盖印签字给领,以便敝会于应办掩埋地段均行插立此旗,咸资保护。”[116]“红十字”由此成为区别救济善会办事人员与一般中国人的标志性符号。
由于洋人对“红十字”的信任,也由于救济善会的自我塑造,更重要的是救济善会本身所致力之工作确实是善举,“红十字”给救济善会的救援工作带来了极大方便。陆树藩事后曾表示:“凡联军之在直北者,上至将帅,下及兵卒,莫不帖佩此举。故会中司友无论欲往何处,均无阻止,因会中人臂上均缚有红十字以示区别。”[117]不过,“红十字”带来的便利,很快便造成了新的问题。德医官贝尔榜为此特别致函陆树藩: